在呼和浩特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专注于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律师——古俊杰,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古俊杰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,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。多年来,他一直深耕道交法律实务,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交通肇事罪、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。他不仅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,还拥有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的双重经验,在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、交通肇事刑事自诉、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方面表现出色,以专业严谨、耐心负责、实战能力强而受到广泛认可。他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达500余件,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,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,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古俊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。
公诉机关为某区人民检察院,被告人是史某,被害人是巴某。
2021年4月15日凌晨,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,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,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检测,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.8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交管部门认定,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。
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、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,构成自首;他自愿认罪认罚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;还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,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;同时,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。
公诉机关认为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,构成交通肇事罪,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最终,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,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,负主要责任的,构成交通肇事罪;而自首、认罪认罚、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,可依法从宽处罚;被害人存在过错的,也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;符合条件的,可依法适用缓刑。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,古俊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,为案件的合理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,因其便捷、免费等优势,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。新城区交通纠纷调解中心自运行以来,积极发挥作用,努力通过说服、疏导等方法,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古俊杰作为调解员,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,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,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,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,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,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,诉至法院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,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。
古俊杰接收案件后,充分发挥其丰富的人民调解经验,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说服工作。一方面,他向武某详细解释了其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,促使武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;另一方面,他也安抚了王某和许某的情绪,了解他们的合理诉求,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。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一场可能走向复杂诉讼程序的纠纷,在古俊杰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,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,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在呼和浩特的交通事故法律领域,古俊杰律师无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。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与温情,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。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诉讼还是繁琐的民事调解,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,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