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呼和浩特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——古俊杰。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,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,多年来专注于交通事故相关法律领域,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古俊杰律师主要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交通肇事罪、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。他在道交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多年,不仅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,还具备人民调解的能力。这种双重经验使他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时游刃有余,尤其擅长解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、交通肇事刑事自诉、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问题。他以专业严谨、耐心负责的态度和强大的实战能力著称,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,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焦点,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,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古俊杰律师的专业能力。
公诉机关为某区人民检察院,被告人是史某,被害人是巴某。
2021年4月15日凌晨,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,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,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,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检测,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.8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交管部门认定,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。
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、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,构成自首。他还自愿认罪认罚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同时,史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,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了谅解。另外,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。
公诉机关认为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,构成交通肇事罪,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最终,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此案件中明确,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,负主要责任的,构成交通肇事罪。自首、认罪认罚、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况下,可依法从宽处罚。被害人存在过错的,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。符合条件的,可依法适用缓刑。在处理这类案件时,古俊杰律师凭借专业知识,能准确把握法律要点,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。
人民调解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,以便捷、免费等优势,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。交通纠纷调解中心自运行以来,积极发挥作用,努力通过说服、疏导等方法,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
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,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,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,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,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,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,诉至法院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,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。
接收案件后,古俊杰调解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态度,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的诉求。他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,向双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寻求利益平衡点。在调解过程中,他始终保持公正、客观的立场,为双方创设平等对话的平台,促进双方积极交流和协商。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,最终成功促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无论是在法庭上的激烈辩论,还是在调解室里的耐心斡旋,古俊杰律师都始终坚守着为当事人服务的初心,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,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在交通事故法律领域,他就像一座坚实的灯塔,为迷茫的当事人指引方向,带来希望。